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护理岗位的,须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2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09:00—12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reda.gov.cn/)“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并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2022年12月21日11:00—12月24日17: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后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2年12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0633—2959921),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和调整的招聘计划,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与网上报名照片相同的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2022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3.应聘有相应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超过30人的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2959921
附件1:2022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12月12日